买卖电话信息,电销POS机5387台,判了三年半

近日,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项刑事判决,显示被告任买卖公民的个人电话号码和电话营销POS2020年10月27日,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机器,同年10月28日被太康县公安局逮捕。

       

买卖电话信息,电销POS机5387台,判了三年半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

经法院审理查明:

       

2017年3月21日,被告任命XX河南省在郑州市金水区以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XX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OS机销售。
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,被告任命XX通过拨打电话促销POS机,为了获取公民个人电话号码,分别从朱XX、王XX多次购买电话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,包括被告XX电脑桌面存储购买的公民个人电话号码200万,在此期间,任XX向常XX出售3900条公民个人信息,如电话号码。

       

买卖电话信息,电销POS机5387台,判了三年半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

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9月3日,被告任命XX利用电脑及EC拨打外呼软件获得的公民个人电话号码共506030条,共出售POS机5387台。

       

法院认为被告被任命XX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特别严重。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由公诉机关指控,法院予以支持。被告任建强犯罪后可以如实承认犯罪,自愿承认处罚,可以依法从轻处罚。根据被告任建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悔改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、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三条、第六十一条、第六十四条、第六十七条的规定,判决如下:

       

一、被告人任X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,罚款一万元。(已缴)

       

(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。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,从2020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,将拘留一日抵消刑期一天。

       Microsoft YaHei”,”WenQuanYi Micro Hei”,”Helvetica Neue”,Arial,sans-serif; white-space: normal; background-color: rgb(255,255,255);”>
二、任命被告人XX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,上缴国库。

       

三、未随案移送涉案物品的电脑主机一台,黑色笔记本2本,U盘2,由扣押单位太康县公安局依法处理。

       


以上则是POS机办理中心给大家分享的关于买卖电话信息,电销POS机5387台,判了三年半https://www.posd.cn/18584.html的相关信息了,希望能帮助到各位卡友,更多pos机使用问题和相关资讯,请关注POS机办理网。

(0)
上一篇 2022年6月25日 17:00
下一篇 2022年6月25日 17:00

相关推荐